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02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848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715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2020-51

2.项目名称: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1004.94元

最高限价:3991004.9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

3991004.94

3991004.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与东四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960.8㎡,主体建筑1288.07㎡,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门卫房、围墙、室外硬化绿化及安装工程等。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5.2磋商内容: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主体建筑、门卫房、围墙、室外硬化绿化及安装工程等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5.3工期: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5.5缺陷责任期:12个月;

5.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7月1日以来企业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企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违法分包、非法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磋商文件及资料。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

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各供应商需携带本单位CA锁(制作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7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八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673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 系 人:康先生  刘女士  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1-85510622 /63819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371-85510622 /63819622

发布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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