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5-39;
2.3招标编号:栾发改投资【2020】38号;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潭头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栾川县潭头镇,设计库容18.56万方,建设内容包含:库区挖填方、防渗系统、通气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黏土垃圾坝长111m以及库区消防系统;环库路面采用15cm厚C25砼;52㎡管理房一座,砖混结构一层,条形基础,平屋面,外墙刷乳胶漆,内墙及天棚刷仿瓷涂料 ,室内地面为水磨石;
2.5资金来源:县级统筹整合资金;
2.6最高投标限价:9141200.00元;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0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企业2017、201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6.2本招标公告期限同报名期限。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君山中路丽都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900918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337991913
电子邮箱:hncxlys@163.com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