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司法局关于栾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司法局委托,就栾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栾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2019-06-40
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968900元,超过本预算的响应将被拒绝。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
4、供货地点:栾川县司法局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栾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采购MCU多点控制单元1台、会议管理服务器1台、一体化会议终端14台、电视机14台、交换机14台、智能手环30套、人证比对终端14台等,共分为1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2019年08月22日至2019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 12时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50米)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2018年或2017年的经的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50米)。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栾川县司法局
地 址:栾川县
联系人:常先生
电 话:0379-66872693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
联系人: 王先生、杨女士
电 话:13461058891、0379-60296664
邮 箱:hncxlys@163.com
十三、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