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9-08-16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971

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虞城县主城区,以运河、响河和牛河三条水系滨河景观提升为主线,结合人民公园等重要节点,全面提升县城景观、公共设施及文化设施。

建设内容包括:虞城城市雕塑-木兰骑马、虞城城市雕塑-花木兰、虞城城市雕塑-智慧虞城、虞城城市雕塑-握手。

2.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

其他要求: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各阶段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设计规范和最新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工作。

2.3投资估算:396万元;以最终竣工决算价为准。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2.5质量标准: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招标编号:HNCX-2019-13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设计、施工资质需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类似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8年度的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①企业近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19年08月 16 08:00至2019年08月  23 18:00止(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  月 6 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7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话:19137011297

地  址:虞城县特色商业区嵩山路北侧豫东商业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商鼎路东北角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  沈女士    话: 15038099996  

   监督单位:虞城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杜先生    话: 13937045581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2019年 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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