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红旗区财政局财务集中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QCG-2019-028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5月29日
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1、软件平台关键技术:通过同步国库支付系统相关基础数据和业务单据生成记账凭证功能。需软件截图展示并提供客户证明(需是财政部门)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客户证明不得分。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2、实施、培训、售后服务:具有合理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有明确的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和阶段划分,承诺可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对比所以投标人方案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不能满足得0分。
培训方案及计划合理,培训内容丰富,对培训质量有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对比所以投标人方案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不能满足得0分。
3、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软件生产商提供的本项目授权文件,或投标人为软件生产商的,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项目经验: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以来与财政部门签订的财务集中监管平台或者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应用案例(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合同可以只附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4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5、本地服务能力:投标人具备软件生产商颁发的财政产品实施服务技术资格证书3人及以上,如果人员资格证书不体现单位名称,则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半年的证明,以完税证明和社保征集单为依据,得3分,3人以下不得分。
注: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8日8:30第7开标室
现变更为:1、软件平台关键技术:通过同步国库支付系统相关基础数据和业务单据生成记账凭证功能。需软件截图展示并提供客户证明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未提供客户证明不得分。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2、实施、培训、售后服务:具有合理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有明确的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和阶段划分,承诺可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对比所有投标人方案优的得6分,良的得3分,不能满足得0分。
培训方案及计划合理,培训内容丰富,对培训质量有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对比所有投标人方案优的得6分,良的得3分,不能满足得0分。
3、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软件生产商提供的本项目授权文件,或投标人为软件生产商的,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删除本条。
4、投标人项目经验: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以来签订的财务集中监管平台或者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应用案例(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只附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份得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4分)
注: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5、本地服务能力:投标人具备软件生产商颁发的产品中级实施服务技术资格证书3人及以上,如果人员资格证书不体现单位名称,则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半年的证明,以完税证明和社保征集单为依据,得5分,3人以下不得分。(满分5分)
注: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不得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8日8:30第3开标室
磋商文件的内容作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13525001010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荣校路金宸国际7号楼2单元东户15层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18695910679
四、监督部门:
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红旗区城乡建设局:0373-3368001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