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大楼亮化工程项目 磋商结果公告

2019-05-08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709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大楼亮化工程项目

磋商结果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大楼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大楼亮化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19】133号

1.3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境内

1.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7采购控制价:615952.15元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2.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2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4日

三、竞争性磋商信息:

3.1磋商日期:2019年5月8日9:00

3.2磋商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709会议室。

3.3磋商小组成员:门玉山、于天资、郝超

四、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河南中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小写:610800.00元    大写:陆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施工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大同路西段路北104号

法定代表人:方振   联系电话:0370-2057633

五、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六、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吿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址:商丘市北海路182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7603706278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东北角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沈女士    话:0370-2569818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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