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五和标段六(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安阳师范学院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五和标段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五和标段六(二次)
1.2 招标编号:安师采购2019-3
1.3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二:面粉;
月计划采购量45000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标段五:蛋类;
月计划采购量16000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标段六:副食品。
月计划采购量15万元;
以上各标段均入围3家;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5 供货周期:三年。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2.2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1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4月10日
评标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后勤楼4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王亚峰(评标委员会主任)、韩玉璞、王存群、冯巍、绳进家。
四、评标结果信息:
标段二入围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入围候选人:安阳乐绎农经供应链有限公司
投标内容:标段二:面粉;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15%;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安阳市内黄县繁阳一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崔从才
联系人:崔婷 联系电话:18037299111
第二入围候选人:安阳市米仙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内容:标段二:面粉;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10%;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商都批发市场内北区8号
法定代表人:冯利只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8567896001
第三入围候选人:安阳市博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内容:标段二:面粉;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8%;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岳飞街中段路北水天苑小区14#-15#连接块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李庆峰
联系人:张羽 联系电话:18568837263
标段五入围候选人结果如下:
报名时间截止,标段五:蛋类投标单位报名不足三家,故该项目标段五:蛋类予以流标。
标段六入围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入围候选人:安阳乐绎农经供应链有限公司
投标内容:标段六:副食品;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15%;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安阳市内黄县繁阳一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崔从才
联系人:崔婷 联系电话:18037299111
第二入围候选人:安阳市文峰区千子鹤家宴副食城
投标内容:标段六:副食品;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15%;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文化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北6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张春丽
联系人:王永田 联系电话:13598108969
第三入围候选人:安阳市米仙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内容:标段六:副食品;
承诺所供原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比例:15%;
交货时间: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时间,12小时内配送,保证餐厅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商都批发市场内北区8号
法定代表人:冯利只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8567896001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00879
地址:安阳师范学院新校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67853690、0371-8551062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安阳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