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8-1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公安局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局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杨工业区黎阳东路北侧、桐柏路西侧;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投资概算:人民币约4998万元;
2.5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428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鹤壁市小型机动车辆全科目考场、驾驶员考试中心、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模拟训练场和附属用房楼,室外土建、室外管网、室外电气及门岗房等;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工 期:300日历天/标段;
2.8 质量标准:符合验收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施工1标段:建筑工程(含驾驶人考试中心楼、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楼、附属用房楼);
施工2标段:小型机动车辆全科目考场、模拟训练场2个场地及围墙、门岗房等室外土建、管网、电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适用于施工1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
3.2.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适用于施工2标段
3.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
3.3.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适用于所有标段
3.4.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本单位,职称网可查询),现场管理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预算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或材料员)具有相应的(本单位)注册岗位资格证书,
3.4.2 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网页截图及缴费凭证);
3.4.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3.4.4 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施工两个标段同时投报,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年12月5日至 2018年12月1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附件: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4 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27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毋先生
电 话:15839293999
地 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紫荆巷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候女士
电 话:15539250207
电子邮箱:hncxgcglyxgs@163.com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909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