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第三方河湖“四乱”问题航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14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6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2026-07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第三方河湖“四乱”问题航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5000.00元

最高限价:465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结合航空港区实际,年度内计划对河湖问题进行2次卫星遥感解译及无人机航测,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1.卫星遥感影像制作;2.无人机航测;3.影像解译与识别;4.报告编制;5.全区现状河道流向、位置等复核认定,形成《郑州航空港区河长制工作河湖名录》,附相关图表。6.协助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清四乱”排查等相关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5.2服务期:1年。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专业类别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或工程测量或摄影测量与遥感”;

3.2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持有注册测绘师证书;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3.方式:本项目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内(以资料收到时间为准),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方式及邮箱);(2)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后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2169403498@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3号楼4楼

联系人:孙老师

 话:0371-86199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话: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鹏

 话:0371-53307955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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